这是 [[20220417-21 天计划]] 的第二本书,看过 [[何帆]] 翻译的很多本作品,这一本《大法官说了算:美国司法观察笔记》是何帆多年的司法观察记录。作者以[[苏特大法官]] 的辞职开始说起,先后介绍了大法官是如何产生的,最高法院内部是怎么运行的,网络时代的法庭,法院对言论自由的态度,对死刑的态度,等等角度对大法官展开了详细的描述,最后一章对现在美国的最高法院的每一位大法官做了单独的介绍。

个人感觉这是一本非常适合想要了解大法官,以及最高法院的读者,在书中可以对整个最高法院的历史,以及大法官为何一言九鼎有一个非常直观的认识。

如果读完钦佩于大法官的人格魅力,那么可以继续看[[九人-美国最高法院风云]],如果读完更关心最高法院是如何界定言论自由的,那么继续阅读 [[言论的边界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简史]] ,如果读完更醉心于案件的错综复杂以及大法官们抽丝剥茧梳理给出判决,那么可以再读[[美国宪政历程 影响美国的 25 个司法大案]]

当然如果不想读这些大部头作品,那么也有牛津通识读本中的 [[美国最高法院通识读本]],[[批评官员的尺度]] 等等作品可以继续。

司法天平的倾斜

或许看过美剧、韩剧律政剧的人,对那个蒙着眼睛、一手持剑,一手天平的正义女神不再陌生,我也曾在这些剧集中一次次被法官「正义」的判决所感染。然而稍微了解一下美国的司法史就可以看到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司法的天平都不是绝对的公平。

美国的历史上存在《惩治煽动性言论法》,曾一度赋予了总统以无上的言论审查权;最高法院也会允许雇主不受任何限制的和劳工签订超长工作时间的合同,大法官们认为雇主有权利和劳工签订不受时间限制的合同;更甚至[[坦尼大法官]]在 1857 年的 [[斯科特案]] 判决中判定黑人不是美国公民,直接导致了南北战争。[[202011041258-最高法院历史上的污点]] 不是一两句话就可以说清楚的,但是正是因为司法只是三权分立中的一个分支,更甚至是一个在最初没有一点地位的分支,司法天平的倾斜甚至倾倒,可以用行政的立法的权力予以纠正。

林肯当上总统之后,用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推翻了最高法院关于黑人不是美国公民的判决,将倾斜的天平拨了回来。

而司法的存在也正是为了约束行政权力的过大,以及立法分支的肆意立法。大法官们手握[[司法审查权]],可以对立法分支涉嫌违宪的法律进行审查。正是这三个分支的相互制约才使得美国在过去 200 多年的历史中,一直在修修补补中度日,除了南北战争这一次严重的战争之外一直可以不断地进化。

这两天在 Twitter 刚好看到一则推文,提出一个问题,如果这三个分支都不再很好的执行自己的职责,司法分支不再对超越宪法的立法进行审查,而行政权力以更强硬的手段行政,那么该怎么办?最终给出的答案是美国的持枪自由。但是我们都知道非要走到那一步必然会导致更严重的问题,这也不是这一本书所讨论的问题了。

保守和自由派的对决

在最高法院的描述中,一直少不了「自由派」和「保守派」两派大法官的描述。但是,我们要知道,在这里「保守」绝不是一个贬义词,保守派大法官只是始终对宪法保持警惕之心,深怕任意解释宪法会破坏法治框架。而自由派大法官,并非不尊重宪法,只是他们认为一部「活的宪法」才能与时俱进,适应不断变幻的现实,体现制宪先贤的本意。他们会秉持「至善论」(Perfectionism)的观点,不断创制一些新权利,进而将该权利解释为宪法的应有之义。

保守的含义其实颇为多元,可能是对无孔不入的「大政府」的畏惧,可能是对上帝的虔诚信仰,可能是对种族、文化、性的审慎态度,很难以进步或落后加以评判。

美国是一个缺乏改革传统的国家,就像上面提到的那样,越是重大的变革,越是以润物细无声的渐进方式完成。最高法院当然能够推动社会变革,但是「大法官说了算」并不意味着判决是推动变革的主要途径。[[布朗案]]之后依然有百万的黑人儿童无法获得读书的机会。最高法院的判决并非只是权力的宣示,更是一种理想的表达,当权力和理念合二为一时,才能慢慢影响人们的观念,直至形成一种更为先进的文化。这些观念被大多数人接受的时候,就会演变成制度和法律。

无论最高法院如何判决,绝大多数人都会接受判决结果。这种信任建立在过去上百位大法官孜孜努力的基础之上。